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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学事务

农学院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团籍转出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5-25  来源:     点击数:

各2024届毕业生团支部、全体2024届毕业生:

为确保2024届毕业生团籍转出工作顺利完成,根据上级团组织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转出流程

(一)线上转出

毕业生团员本人登录智慧团建系统进行个人转移操作,由团支书集中时间段进行审核。

(二)线下转出

1.毕业生团员规范填写团员证,具体要求如下:

(1)统一使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2)转出时间填写“6月13日”;

(3)转出原因填写“毕业离校”;

(4)团费交至2024年6月。

2.毕业生团员将填写规范的团员证以支部为单位于6月7日上交学院团委(具体收取地点另行通知),学院团委审核无误后,加盖学院团委公章并于毕业生离校前(6月13日)返还学生。

二、转出类型

(一)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

1.由团支书或团员个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

2.若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可转入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或青年之家团组织。

(二)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

1.由团支书或团员个人在录取学校新生团组织创建后(新生入学一个月内),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入相应团组织。

2.升学的毕业生团员不得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团员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三)参军入伍的毕业学生团员

由团支书或团员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团组织关系 转接申请,省级团委审核通过后,该生进入特殊单位专属库进行集中管理。

(四)尚未升学或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

由团支书或团员本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团员本人经常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确因特殊原因无法转出的团员须由本人向学院提交保留团组织关系申请,保留团组织关系一般为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须签订“流动团员管理服务告知书”(附件2),编入“农学院流动团员团支部”并进行集中管理,保留期满后及时进行转出。

(五)出国(境)学习、工作的毕业学生团员

出国(境)学习、工作的毕业学生团员优先转入原户籍地团支部,因特殊原因无法转入的团员也可由学校团组织保留团员组织关系,签订“流动团员管理服务告知书”编入“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学校集中管理。编入“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的流动团员应至少每6个月与所在团组织联系1次,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告知所在团组织。与团组织失去联系1年以上的团员停止团籍,停止团籍2年后无法联系的,按照自行脱团予以除名。没有正当理由,不按规定交纳团费,或连续6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按照自行脱团予以除名。

(六)延迟毕业的学生团员

学院团委对此类学生团员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做好标记,待确定毕业时间后,按上述情况进行相应处理。由学校建立“延迟毕业团支部”集中管理。

三、工作要求

1.各项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流程 类别及要求 截止时间
线下转出 团员证审核盖章并返还(以支部单位收取) 6月7日
线上转出 流入社会毕业生团员 团组织关系转接发起率达100% 7月1日
团组织关系转接接收率达100% 8月10日
升学毕业学生团员 团组织关系转接发起和接收率达100% 9月10日
完成所有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 9月15日

注意事项:

1.各团支部提前做好学生毕业去向摸底,采取加群、建立联络表等方式加强沟通联络,防止毕业失联。应根据实际毕业去向开展转接工作。

2.团员证遗失且符合补办条件的,请各支部团支书及时关注学院补办团员证通知并填写补办统计表,上报后由学院团委按相关流程集中办理,各班团支书于5月31日以支部为单位领取补办的团员证(具体地点另行通知);毕业生团员进行团组织关系转出前务必缴清团费,否则不予办理。

3.请各团支部高度重视,安排专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跟进并反馈各项工作进度,仔细审核填写信息,全面核查休学、留校、延期毕业等特殊情况并做好备注说明,学院团委将不定期通报转接工作进度。

共青团华体会体育委员会

2024年5月25日

党委办电话:028-86290875  行政办电话:028-86290872  就业办电话:028-8629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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