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学院各学生党支部,团支部:
根据《党校工作管理办法》(校党字〔2022〕58号),经研究,决定举办2023年春季学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我院发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大二、大三年级学生(2020、2021级学生)及研究生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1年以上(截止日期至2023年4月7日),并取得结业证书的入党积极分子。
二、推荐标准
1、凡我院年满18周岁在籍团员青年,热爱中国共产党,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有正确的入党动机。积极向党组织靠拢,递交入党申请书,并通过党校学习,成绩合格者,经过一年及以上培养。
2、道德品质优良,热心为同学服务,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及小班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在学习和日常的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无违纪行为发生。
3、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学习目标明确,上学年必修加权成绩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50%或上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50%(①必修加权成绩查询:“学工网”——“学习成绩”—— “-学年”;②综合测评成绩查询:“学工网”——“综合测评成绩”——“我的综合测评成绩”——“-学年”)。
4、密切联系群众,与同学相处融洽,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团支部民主推荐时,支持率不得低于团员人数的1/2);
5、上学年青年大学习学习率高于90%;
6、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学生,支部可向学院党委推荐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占用支部发展指导计划数),由学院党委审核推优。(如,以第一作者身份在TOP期刊发表论文;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科技服务等社会反响大,影响力高并获政府及相关组织表彰奖励)
三、推荐名额
本科生各团支部可推荐0-2名学生。各研究生党支部推荐:0-1名。
四、推荐程序
本科生
1、在开展推荐工作前,团支部要组织团员认真学习《党章》,明确党员标准。
2、各团支部满足以上条件且有意愿参加推优入党的同学认真填写《优秀团员推优自评表》(附件1)。
3、召开团员大会:
(1)团支部向全体成员公布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发展对象的基本条件,并向支部大会公布满足基本条件的人员名单,支部内采取组织推荐、自荐或他荐的形式进行。
(2)团支部进行严肃认真的民主评议工作:到会团员须占支部团员总数的2/3以上,同时需邀请支部党员和组工部同学到会指导、监督(注:支部党员和组工部同学未到场的会议无效),具体流程如下:
①入党积极分子在团员大会上作近一年的汇报(包括思想、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
②其他团员对其进行严肃认真的民主评议,并进行无记名投票,同时完成《拟发展对象候选人班级民意调查表》(附件2),并交给组工部同学。被推荐者得票须超过到会人数的1/2(现场仅需统计民意测评表中的民主评议结果项,其余项目由支部党员带回党支部统计)。
4、在团员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团支部委员会根据入党积极分子在各方面表现进行综合评议,讨论确定推荐对象。填写《农学院小班民主测评结果反馈表》(附件3),并交给支部党员,由支部党员向相应党支部进行反馈。
5、推荐对象需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积分细则表》(附件4),同相关材料一起交给支部党员(备注:1.如各类证书、干部证明等。因不可抗原因无法取得相关纸质证明材料者,可出示相关截图等进行证明,由支部党员审查相关材料,及时向相应党支部反馈)。
6、党支部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通过培养联系人、辅导员、授课教师、导师、班级同学、寝室室友等多种渠道,全面听取党员和群众对发展对象的意见。
7、支委会确定发展对象人选:按照发展指导计划数推荐,召开支委会,广泛听取意见,对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逐一讨论,集体表决同意,确定发展对象人选,由相应党支部填写《推优入党推荐表》(附件6),报学院党委。
研究生
1、在开展推荐工作前,团支部要组织团员认真学习《党章》,明确党员标准。
2、各支部满足以上条件且有意愿参加推优入党的同学认真填写《优秀团员推优自评表》(附件1),并向对应研究生党支部提交《农学院研究生XX支部推优入党申请表》(附件5)
3、推荐对象需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积分细则表》(附件4),同相关材料一起提交给相应党支部。(备注:1.如各类证书、干部证明等。因不可抗原因无法取得相关纸质证明材料者,可出示相关截图等进行证明)。
4、党支部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通过培养联系人、辅导员、授课教师、导师、班级同学、寝室室友等多种渠道,全面听取党员和群众对发展对象的意见。
5、支委会确定发展对象人选:按照发展指导计划数推荐,召开支委会,广泛听取意见,对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逐一讨论,集体表决同意,确定发展对象人选,由相应党支部填写《推优入党推荐表》(附件6),报学院党委。
五、注意事项
1、各支部务必高度重视推优入党工作,加强对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与教育,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把推优入党工作作为组织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2、支部在推荐时一定要严格把关,严格按照“成熟一个,推荐一个”和“入党自愿”的原则。不准拉帮结派,不准徇私舞弊,不准弄虚作假。一旦出现违纪问题,将进行严肃处理,取消相关人员学年度的推优和被推优资格。
3.请各支部于3月30日(周四)下午2:30-5:30将《推优入党推荐表》纸质版报送至农学院小白房,报名表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邮箱:3103278095@qq.com
4.本期培训班教学计划安排及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罗国美 联系电话:13568525658;王芯桦 联系电话:19950892326
各学生党支部工作联系方式:
农学本科生第一党支部(农学1-3班):杨 杰QQ:503198312
农学本科生第二党支部(农学4-5班):徐正泽QQ:823005730
植保本科生党支部: 李艺冰QQ:1594521816
植科种子本科生党支部: 杨 英QQ:1964375455
农区烟草中药本科生党支部: 宋璐炘QQ:1415937009
附件: 农学院2023年春季推优入党附件资料.zip
农学院党委办公室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