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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农学院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及“社会捐资奖学金”(第一批)的评选通知

时间:2022-10-11  来源:     点击数:

全院各19、20、21级各位同学:

为奖励在思想道德、学业成绩、科技创新、文体活动以及社会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激励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根据学校《学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2〕13号)和学生处相关通知精神,现将2021-2022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和“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第一批)评选事宜安排如下: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捐资奖学金申报条件

(一) 基本要求

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评选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

(2)申请时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3)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选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

(4)评选学年体育成绩或体能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班级不能要求将学生个人获得的奖学金做二次分配或用于班费。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

奖励金额5000元/生·年。全院评选名额为10名。按照申请学生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数字由小到大依次进行遴选,如位点相同则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名次小者优先。如果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名次相同则按照综测同年级同专业百分比靠前者优先。

当学年内,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其他奖学金。

学生获得奖励后,如经查实在评奖期间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纪或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学校将取消其荣誉资格,并收回证书。

(三)社会捐资奖学金

由社会各界捐资设立。参评学生在符合评优评奖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按照申请学生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数字由小到大依次进行遴选,如位点相同则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名次小者优先。如果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名次相同则按照综测同年级同专业百分比靠前者优先。

原则上各类社会捐资奖学金不重复,与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也不重复

学生获得奖励后,如经查实在评奖期间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纪或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学校将取消其荣誉资格,并收回证书。

二、名额

优秀学生奖学金:10名,按照年级人数比例,名额分配为2019级3名,2020级3名,2021级4名

社会捐资奖学金:陈育新优秀学生一等、二等奖学金共计3个名额不做分配,在各年级、各专业综合位点排名第一的奖学金申请者中答辩产生

其他奖学金名额共计6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2022年校院设社会捐资奖助学金一览表

序号

奖学金名称

标准(元/人)

本科生名额(人)

备注

类别

1

陈育新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

12000元/人

1


校设

2

陈育新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

6000元/人

2


校设

3

陈育新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

2000元/人

8


校设

4

大北农励志奖学金

2000元/人

19


校设

5

国光作物调控奖学金

4000元/人

大二大三大四各3名


院设

6

瑞进特奖学金

3000元/人

10

植保专业5个,其余专业5个

院设

7

利尔作物菁英奖学金

2000元/人

8

针对本科专业:植保、农学、烟草、中草药栽培与鉴定

院设

8

农发奖学金

2000元/人

1

针对农发专业一班一个

院设

9

浩搏优奖学金

1000元/人

6


院设

“重庆大学—惠州鼎智实业高校助学金”原“广东金中恒集团助学金”):按照捐资方要求,2022年 “重庆大学—惠州鼎智实业高校助学金”将继续资助2021年受助学生,不做新的评选,请已获资助学生在学工系统再次申请

各专业分配名额如下:

年级

专业

分配名额

备注

19级

农发

1+1

(因农发奖学金增加1个名额)

4个专业共享四舍五入折损后的1个名额

植科

1


中药

1


烟草

1


农学

7



植保

3



种子

2



20级

农学

8



植保

5



种子

3



中药

3



烟草

2



21级

农学

9



植保

5



种子

5



中药

3



合计

61


三、时间安排

1、10月12日前符合条件的同学向小班负责人提出申请(不限名额),小班负责人审核申请人资格,以小班为单位填写《附件1:2021-2022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捐资奖学金申请学生情况统计表》并于10月12日下午18:00前将电子档发送到420963428@qq.com(邮件标题需注明“XX班优秀学生、社会捐资奖学金统计表”),同时将由班主任签字确认的纸质档交到7-410

2.10月19日前,学院资助与奖励评审委员会对各班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审。陈育新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和二等奖学金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3.10月19日-10月21日:公示,优秀学生奖学金和校设社会捐资奖学金拟评人员在学工系统上填报。院设的社会捐资奖学金和助学金不需要填写学工系统。

四、工作要求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评审。

2.奖学金与奖学金之间不可重复获得。奖学金和助学金、助学金和助学金可以重复获得。


农学院学生奖励及资助评审委员会

(农学院代章)

2022年10月11日

党委办电话:028-86290875  行政办电话:028-86290872  就业办电话:028-86290871

通讯地址:四川农业大学成都校区第二教学实验楼  邮编:6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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